问题 | 反对放开生育专家有谁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全面放开并鼓励生育,尽快让生育权回归家庭,加快构建生育支持体系,实现生得起、养得起。 一是实行差异化的个税抵扣及经济补贴政策,覆盖从怀孕保健到18岁或学历教育结束。 二是加大托育服务供给,大力提升0-3岁入托率从目前的4%提升至40%,并对隔代照料实行经济鼓励。 三是进一步完善女性就业权益保障,并对企业实行生育税收优惠,加快构建生育成本在国家、企业、家庭之间合理有效的分担机制。 四是加强保障非婚生育的平等权利。 五是加大教育医疗投入,降低抚养直接成本。 考虑到短期内社会各界对人口问题的认识仍存较大争议,建议在“十四五”时期从尽快放开三孩开始逐步推进并观察效果,这也符合中国渐进式改革、增量式改革的传统智慧。但必须强调的是,如果能尽快全面放开并鼓励生育,就应果断执行、不再拖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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