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过期3个月还能续期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可以的,居住证过期3个月是能够续办的,手续都很简单,准备相应的材料,去派出所把日期改一下就行了。 2、居住证过期过久都可以办理续期,居住证逾期年限是按补签之日起来计算的。居住证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在过期未签注期间无法律效力。 3、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4、居住证连接了几个不同的时代。这头是从1984年开始实施的暂住证时代,那头是未来各地区人口均衡发展的时代。在全中国各地的相关改革中,非户籍人口的权益正在日益受到重视,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也在日渐扩大。这些变化的背后有招工难、地方保护等复杂的经济和社会因素,也有着地方政府辖区管理的政治需求。 5、居住证明过期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续签。居住证明作为公民的合法居住的证明性文件,在某些地区还可以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的一些待遇,如果居住证明过期,则导致相关待遇是无法享受的,在司法实践中,是可以对居住证明进行续签的,避免出现其它的一些矛盾和问题。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1、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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