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如何签订具体的合同条款,更重要的是当具体条款中基本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对应的条款会成为签约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二)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三)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四)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五)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参与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他方所知,造成各方不必要的纠纷。 (六)不可抗力要量化。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以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细规定。 一、什么是建筑工程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 二、建筑工程合同的特征 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引起的。 (二)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 (三)合同的债权债务必须相互对立。 (四)合同的缔结有当事的自由意志支配。 建设工程合同作为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除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属性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一)建设合同中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通常要涉及对土地利用的强制性规范的限制,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自行约定,而且施工的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投资的法人。 (二)建设工程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