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特殊工种有下列范围: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都定为特殊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具体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来进行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