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男方在服刑时才起诉女方离婚 |
释义 | 男方服刑期间女方起诉离婚地点的确认标准如下: 1、一般应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去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一、女方户口在国外,男方如何在国内离婚 女方户口在国外,男方在国内离婚的方式如下: 1、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 2、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河北户籍男方可以在广州起诉离婚吗?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就本案而言,男方户籍在河北的情况下,只有女方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广州时,方可在广州起诉离婚。 三、起诉离婚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吗 起诉离婚不是必须要回户口所在地。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等情形,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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