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填写。实名注册获取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并进入APP操作界面,然后点击“完善个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比如姓名、证件号、纳税人识别号(与证件号一致或税局赋予)、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随后即可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过虽然手机端目前可以实名注册,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暂未开放,需等2018年12月31日才可以正式使用。(一)纳税人按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填报对应栏次;纳税人不享受的项目,无需填报。纳税人未填报的项目,默认为不享受。 (二)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填报本表时,对各专项附加扣除,首次报送的,在“首次报送”前的框内划“√”。继续报送本表且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前的框内划“√”;发生变化的,在“有变化”前的框内划“√”,并填写发生变化的扣除项目信息。 (三)身份证件号码应从左向右顶格填写,位数不满18位的,需在空白格处划“/”。 (四)如各类扣除项目的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多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