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房屋出卖人的所有权证和身份证;2、出卖共有房屋的,要共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据。出卖、出租房的,要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据;3、买卖房屋合同书;4、当事人是法人的,要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别人代为诉讼的,要授权委托书;5、已交款或鉴定的,要交款的书面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