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和交通事故竞合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五)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一、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 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由此可见,工伤和交通事故的竞合,被确定的是社保机构和肇事者都得承担赔偿责任,但各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也得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比如造成残疾的,社保机构支付的残疾赔偿金低于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的,不够的部分应该是肇事者补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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