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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放人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刑事拘留后如果公安发现犯罪嫌疑人需要被释放的,公安能直接放人。公安局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有权决定是否继续羁押或放人,认为不应该拘留的立即释放;或者是申请批捕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进行释放,以及公安机关申请对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复议时,须释放被拘留的人。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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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7: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