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不开了只注销不报废可以吗 |
释义 | 一、车不开了只注销不报废可以吗 1、车不开了只注销不报废不可以。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年限,不将机动车将机动车回收企业解体,办理注销手续。车管所会将车辆的状态改成“强制注销”,并公告该车停止使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老旧机动车报废办理流程是什么 1、车主将老旧车机动车送交具有正规资质的解体厂报废解体; 2、车主通过平台信息系统或业务办理网点填写提交老旧机动车报废政府补贴申请; 3、交易办理平台审核车主信息,政府相关部门监督审核; 4、审核通过后车主到业务办理网点提交相关资料; 5、审核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由市环保局将政府补助资金划拨至以车主名义设立的单位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指定建行活期储蓄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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