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取保候审现在检察院开听证会是什么问题 |
释义 | 检察院取保候审开庭后,只要不违法规定不犯罪,不会变更强制措施,需等法院判决后执行,拘役、有期徒刑判决将被收监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犯罪。 法律分析 “检察院取保候审开庭后,只要不违法规定不犯罪,就不会变更强制措施。其次,要等法院判决,根据法院判决内容进行执行。如果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会被收监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程序中的听证会:问题与解决方案 取保候审程序中的听证会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然而,这一环节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听证会的时间安排可能不合理,导致延误案件进展。其次,听证会的程序可能不够规范,缺乏明确的规定和指引。此外,听证会的证据审查可能存在不公正或不准确的情况,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建议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听证会时间安排机制,完善听证会程序的规范性,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和保障被告人的权益。通过这些改进措施,可以确保取保候审程序中的听证会更加公正、高效,为案件的审理提供更好的保障。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取保候审程序中的强制措施变更需要依据法院判决进行执行。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取保候审程序中的听证会存在一些问题,如时间安排不合理、程序不规范、证据审查不公正等。为此,建议加强对听证会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公正、高效进行,以保障被告人的权益和案件的正常审理。同时,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听证会的具体程序和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更好的指导。通过这些改进措施,可以提高取保候审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为司法公正提供更好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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