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司法实践,如果新证人的证词能够对案件有重大影响,且该证人在律师会见结束后才被发现或联系到,一般允许将其作为新证据提交给法庭。但需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如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法庭批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当事人在开庭前发现新的证据,应当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原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开庭审理前,当事人发现新的证据,应当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原因。”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在庭审前或者审判前提出新的证据的,应当书面申请,说明新证据的内容、证据来源和发现时间等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