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能否用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抵押担保 |
释义 | 债务人可以用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抵押担保。当事人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也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泊、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否抵押担保 不能,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抵押担保。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物登记部门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因此没有房屋的产权证书将难以进行抵押登记,也就不能设立有效的抵押担保。 三、继承的房产可以抵押吗? 继承的房产在办理过户登记后是可以抵押的。继承的房产在办理过户登记后,就是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人就对其名下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继承人可以将继承的房产直接抵押,也可以做其他处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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