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贷款通则》第七十一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1.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2.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3.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4.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 5.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 6.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一、房贷还不起了银行怎么处理 还不起房贷银行的处理是:银行会在拖延期的一个月内产生罚息;一个月(30以上)以上银行会有短信通知;三个月以上(90天)银行将会电话通知或者上门催收;六个月以上银行会向法院起诉,将会有法院的传票寄至借款方家,法院会冻结借款人当初向银行抵押贷款的抵押物,然后进行拍卖,抵押物拍卖所得,将会用于还款。 二、房贷还不起了怎么办 房贷还不起了处理如下: 1.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如果只是一时资金周转不开,借款人可以和银行进行协商,申请先暂停还本金,只还利息。只要借款人在还款日前,如实向银行说明情况,证明良好的还款意愿。因为有房子作为抵押,银行通常会同意借款人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