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子出险可不可以不报警处理 |
释义 | 一、车子出险可不可以不报警处理 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必须报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二、车辆出险后如何理赔 1、及时报案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及时报案。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对于单方事故来说,可直接拨打报案电话,也可以到有定损资格的汽车专修厂报案和定损。 2、到主责任方保险公司定损 对于双方事故来讲,必须拨打122交通报警台,由于交管部门认定双方各自责任,并出具相关责任认定书;之后由主要责任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双方当事人一同到保险公司定损。 3、证明要提供齐全 报案后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或单据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包括:保险单、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4、10日内需提交索赔单证 以上手续齐备后,就可以到被保险人的承保公司或有定损资格的汽车专修厂进行拍照、定损、理赔。所有损失在修复前,必须经由定损在一环节,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即可修理受损车辆。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然后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赔款。 三、车辆出险的保险报案时间有期限吗 车辆出险的保险报案时间是有期限的。一般车险报案时间需在出险48小时内,其他保险险种报案时间会有不同,如重大疾病保险报案时间应该在首次确诊7天内。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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