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更换程序
释义
    杨光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
    (2002年7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4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25号)
    第三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更换合议庭成员,应当报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7.07.01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5.02.04
    第三百二十五条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一)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二)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的;(三)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四)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最高法民申4500号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颐公司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理由如下:
    ……
    三、关于一二审法院是否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申颐公司向本院提交本案一审《询问笔录》复印件一份,拟证明一审法院在合议庭成员变更后次日即作出判决,变更后的合议庭成员未参加庭审,一审程序违法。但是,该笔录载明一审法院已告知其合议庭成员变更情况并专门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原庭审意见,包括申颐公司在内的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无异议。这表明申颐公司对于变更合议庭成员以及对于原合议庭组织开展的庭审均无异议。上述情形不属于原审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情形。此外,原审是否超审限结案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事由,马殿臣此项再审申请理由亦不能成立。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6: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