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相互继承权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夫妻具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老年再婚的夫妻双方自然也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遗产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老年再婚夫妻双方都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需要注意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妻子也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夫妻间继承权因结婚而发生,因离婚而消灭。只有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才能以夫妻身份参与继承。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1款的规定,夫妻具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老年人再婚,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合法夫妻关系。民法典上所说的夫妻当然包括老年再婚的夫妻,而老年再婚夫妻双方自然也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对于老年再婚夫妻民法典也不例外。双方都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论再婚时间长短,只要是合法夫妻就有继承权利。 三、夫妻相互继承权需注意的问题: 1、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丈夫有继承妻子遗产的权利,妻子也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丈夫去世,任何人不得侵犯、剥夺或限制妻对夫遗产的继承权,不得干涉寡妇带走亡夫的遗产改嫁。配偶与子女、父母共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对死者遗产的继承,他们的应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分家析产与继承。 如果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夫妻一方死亡后,首先应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分为二,其中一半是生存配偶一方应得的共同财产份额,另一半才是死者的遗产,再有死者的合法继承人继承。防止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遗产继承,侵犯生存一方的合法权益。 3、夫妻继承权的产生。 夫妻间的继承权因结婚而发生,因离婚而消灭。即使当配偶一方死亡时,双方正处于长期分居状态或者处于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生存配偶方仍对死者遗产享有继承权。 4、夫妻继承权的限制。 只有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才能以夫妻身份参与继承。这里所指的继承权是继承期待权,是指夫妻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享有继承死者遗产的法定可能性。至于真正实现继承对方遗产的可能,还须具备三个条件: (1)死者实际留有遗产; (2)死者生前没有用遗嘱将全部遗产处分给自己配偶以外的其他继承人; (3)生存配偶没有依法丧失继承权。 拓展延伸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夫妻具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意味着,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先于另一方去世,遗产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继承。同时,夫妻有权决定由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或者由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决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因此,夫妻在遗产继承方面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中明确规定。 结语 夫妻具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论再婚时间长短,只要是合法夫妻就有继承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1款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都是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老年再婚夫妻双方都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如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分家析产与继承等。只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才能以夫妻身份参与继承,真正实现继承对方遗产的可能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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