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关系上,客观事实是不依赖人们的认识的事实真相,法律事实是依照法律程序、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案件事实。有时法律真实几乎等同于客观真实,但有时候又与客观真实完全相悖。有证据支撑的事实才叫法律事实,法院采信的必须是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是由民事法律所规定的,在平等主体之间,能够引起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变动(即私法上效果)的客观事实。其在民事法律规范(前提)与民事法律关系(结果)之间起着桥梁的作用。而客观事实则并非是一个法律概念,泛指一切客观存在的事实。不具有民事法律事实所具备的法律性、国家意志性、平等性,并由国家强力所保证的种种特点。 并且民事法律事实根据是否有人的意志的参与可分为自然事实与人的行为,其中以法律行为为民事法律事实的核心类型和研究的要点。这也是客观事实所不具备的。当然从某种角度来看,客观事实可以称为是民事法律事实的一个上位概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