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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揽和承包的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1、合同形式上的差异。
    2、订立合同方式上的差异。
    3、合同内容上的差异。
    4、监理制度的差异。
    5、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要求的差异。
    6、标的物保修的差异。
    7、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
    8、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
    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规定强制推行监理制度,而承揽合同不强制性推行监理制度。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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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1:4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