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居住证离职后怎么办 |
释义 | 一、工作居住证离职后怎么办 1、工作居住证离职后处理方法如下: (1)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 (2)如因新聘用单位试用期较长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申请人可申请个人延期注销; (3)对于申请个人延期注销的聘用单位名称与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单位名称一致的,其聘用单位变更申请不受两个月期限限制,个人延期注销期最长为6个月。 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二、工作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3、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4、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6、近期一_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7、《诚信声明》北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地址; 8、《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 9、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