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有规定可以强制清退股东吗 |
释义 | 不能强制清退股东,可以通过法定或者是公司章程约定的程序,购买对方的股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前转让股权只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 一、收购股份的操作步骤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股份步骤: 1、内部股份转让只需要签订转让协议,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即可; 2、股东股份对外转让的,需要经过原股东同意,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份步骤: 1、记名股票由股东转让,然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具体信息记载于股东名册。 2、不记名的由股东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可。' 二、股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股权转让的条件如下:必须经合营方同意,并取得合资企业董事会的通过,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转让;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的价格条件。 三、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2、外部转让: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第一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同意后,股权方可转让。并且,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第二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应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第三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四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算完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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