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分撤销了是不是就不放档案里了 |
释义 | 处分撤销详情如下: 1、撤销处分,是撤销措施,不是撤销档案记录。档案中留有处分的记录,包括原因,何时处分,何时撤销等基本情况; 2、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监察建议,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应当予以纠正的,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需要给予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问责处理的,需要完善廉政、勤政制度的,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第二条 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企业、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规章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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