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录音证据的效力如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私采的视听资料,一般也算是证据。如果录音录制的过程没有侵犯了国家的、社会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就不会影响它的效力。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当事人提交的录音,经当庭播放,对方当事人对其真实性没有异议。因此属于无疑点的视听资料,而且有其他证据佐证,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证据的证明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