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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合是否可以实现跨市使用?
释义
    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及限额,包括村卫生室、镇卫生院、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的就诊报销比例、各项费用限额,以及中药发票附上处方的限额。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为5000元。
    法律分析
    可以。
    报销标准:
    1、门诊补偿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拓展延伸
    农村合作医疗能否在异地就医?
    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制度,其是否能够在异地就医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农村合作医疗确实可以在异地就医。具体来说,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可以在异地医疗机构进行就医,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首先,需要提前办理跨地区就医备案手续,将户籍所在地的医疗机构与就医地的医疗机构进行对接。其次,就医时需要持有有效的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证明和就医凭证。最后,就医费用结算时,可以选择直接结算或者先自行垫付后报销。总之,农村合作医疗在异地就医是可行的,但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和流程。
    结语
    农村合作医疗在异地就医是可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程序。参保人员可提前办理跨地区就医备案手续,并持有有效的参保证明和就医凭证。费用结算可选择直接结算或先垫付后报销。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确保了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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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8: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