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财产放在一起好还是分开好? |
释义 | 夫妻财产放在一起好还是分开好,取决于夫妻双方的协商和信任程度。根据法律规定,除非特别说明或证明是某一方的财产,否则工资、奖金等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收入、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伤害赔偿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决定是否放在一起应因人而异,避免财产纠纷导致感情破裂。总之,法律上没有更好的选择,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夫妻财产放在一起好还是分开好? 夫妻财产放在一起好还是分开好的界定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来解决,需要明确的是,在法律的界定上,不管放在一起还是没有放在一起,除了有特别说明或者证明是某一方财产的,其它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还包括红包、津贴、房补、互助金等不同名义出现的收入,这些均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 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以下几方面: (1)工资、奖金,还包括红包、津贴、房补、互助金等不同名义出现的收入,这些均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包含劳动收入,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 (3)知识产权的收益,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财产权即经济利益,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如署名权等等。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这里说的继承的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赠予所得的财产,必须是取得了所有权的财产,比如登记。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实际取得财产权的,赠予合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予财产,不是夫妻财产。 三、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非夫妻共同财产是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言的。一般而言,下列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非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予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但是,在实践中,应该从严掌握,对于不是用于个人生活,而是用于价值收藏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就不能仅仅因为财产本身的男、女款式而认定为特有财产,如女方收藏的高价值女式钻戒等。 夫妻财产放不放在一起,取决于夫妻双方的信任程度和对生活的理解水平,如果双方觉得放在一起比较好过日子,就无所谓,相反如果信任度不高,怕自己吃亏了就不能放在一起,避免出现消费纠纷而导致感情破裂。所以,应当因人而异,在法律上并没有哪种更好的说法,都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夫妻财产的归属问题,应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根据法律规定,除非特别说明或证明属于某一方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红包、津贴、房补、互助金等收入。此外,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伤害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予合同确定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专用的生活用品。然而,对于价值较大的财产,仅因男女款式而认定为特有财产需审慎处理。夫妻财产是否放在一起取决于双方的信任和理解水平,应因人而异,法律上无明确的说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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