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创业扶持力度:2000元一次性开业补贴,4000元一次性创业成功奖励,2000元/人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最高1万元创业失败社保补贴遴选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10 50万元相应等次资助5年内如获得风投最高30万元给予配套支持对已资助项目中发展前景好的可给予最高300万元接力投资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可在300万元贷款额度内申请贷款贴息 一、创业补贴款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1.申领人员需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注册时间必须在在2011年10月1日以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 3.有固定营业场所并办理就业手续,且在申领补贴时正常经营。 4.营业执照注册时间须在失业登记、毕业证注明时间之后或在毕业学年时间范围内。其中,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创业者,申领补贴时须正常经营满2年。 二、创业补贴所需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本人于营业场所照片(1 2张): 6、农行卡复印件。 7、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8、退役军人提供退役相关证件复印件。 三、创业补贴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指创业前按照规定经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2.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统招大专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为准,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 3.贫困劳动力(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4.退役军人; 5.农民工。 法律依据: 《南京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与失业保险基金等支出政策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