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的代位继承权是否适用于继子女? |
释义 | 亲生子女的继子女在没有形成法定抚养关系时不能代位继承,但如果形成了法定抚养关系,则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必须满足四个条件: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只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只能继承父母的遗产份额、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失去继承权。判断继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继父母的遗产需要考虑是否形成了抚养、教育、照顾的关系,并满足代位继承的条件。 法律分析 一、亲生子女的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吗 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只有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代位继承才能发生。代位继承还有别于转继承:转继承就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其所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我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 在代位继承中,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为代位继承人,如孙子女代替已故的父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在判断继子女是否可以代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时,需要先分析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照顾的关系,如果形成了这样一种关系,自然继子在继父母去世之后就可以代位继承,不过这也要求满足了代位继承的条件才行。 结语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在判断继子女是否可以代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时,需要先分析是否形成了抚养、教育、照顾的关系。只有满足代位继承的四个条件,继子女才能代位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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