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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子女退休时有特殊待遇吗?
释义
    终身无子女者按规定年龄退休后,可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百发给退休金的规定。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无子女退休后有何补贴
    一、生活补助费
    (一)企业中终身无子女的职工退休后,按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
    (二)企业中终身无子女的孤寡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
    (三)参加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中终身无子女的退休人员和终身无子女的孤寡退休人员增加的生活补助费,报所在区县(市)社会保险局(分局)审核后,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开支。
    二、护理费补贴
    (一)终身无子女的孤寡退休人员,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人扶助的,经各区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费补贴标准依照上述等级分别按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计算后减去10元的金额发给。
    (二)企业中终身无子女的孤寡退休人员,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人扶助,同时又符合享受因工致残护理费补助的,不再重复发给护理费补贴。
    (三)企业中终身无子女的孤寡退休人员,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人扶助,由企业负责护理并承担护理费用者,不再发给护理费补贴,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
    (四)护理费补贴金额的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角。以后每年7月1日由企业按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计发护理费补贴。
    (五)企业中终身无子女的孤寡退休人员护理依赖程度确定后,要做好定期复查和家访工作,随时掌握好护理依赖情况变化。随着护理依赖程度的提高或减轻,适时增减或停发护理费补贴。(六)护理费补贴由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中终身无子女的退休人员按以上规定享受了护理费补贴的,不再享受生活补贴费。所在企业对以上两项补贴不得重复计发。
    无子女退休后有何补贴
    有补贴。属于单身无儿无女的男性光棍或女性寡妇,但属于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满70周岁时,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居住地的社区申请办理每月50元的老龄补贴另外,在年满70岁的下年度,全圆增加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时,可增加每月10元高龄补贴75岁,每月可增加20元80岁每月增加30元?75岁时,还可增加每月67元护理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第四十一条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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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