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卖方违背诺言,他是否应该支付定金 |
释义 |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是否需要支付首付款以防止反悔?答案是不一定。根据合同约定,处理方式可能包括出卖人退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或者买受人支付购房首付款并承担中介服务费及损失等。如果没有违约金和定金,出卖人的反悔使合同无法履行,买受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当于实际损失的金额。如果双方对实际损失的赔偿有不同意见,买方可以起诉人民法院,由卖方承担买方实际损失的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是否需要支付首付款以防止反悔?具体处理以合同约定为准。一般情况下,处理方式如下: 出卖人致使合同不再重复时,买受人应无条件退还全部购房款,并向买受人支付与“购房首付款”相同金额的违约金;买受人致使合同不再重复时,除支付“购房首付”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服务费、税金、诉讼费、律师费等)。 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违约金和定金,出卖人的反悔使合同无法履行,买受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当于实际损失的金额。如果双方对实际损失的赔偿有不同意见,买方可以起诉人民法院,由卖方承担买方实际损失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585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 结语 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是否需要支付首付款以防止反悔?具体处理以合同约定为准。一般情况下,处理方式如下:出卖人致使合同不再重复时,买受人应无条件退还全部购房款,并向买受人支付与“购房首付款”相同金额的违约金;买受人致使合同不再重复时,除支付“购房首付”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服务费、税金、诉讼费、律师费等)。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违约金和定金,出卖人的反悔使合同无法履行,买受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当于实际损失的金额。如果双方对实际损失的赔偿有不同意见,买方可以起诉人民法院,由卖方承担买方实际损失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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