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警察会去追被骗的钱,但是具体是否能够追回以及能追回多少要分情况。其中可能存在三种情况: 1.全部追回:如果钱财没有被挥霍,公安机关抓获 犯罪嫌疑人 后及时收缴,发还被害人。 2.部分追回:如果钱财被犯罪人挥霍了一部分,公安机关只能追回剩余部分的,追回剩余的这部分,发还被害人。 3.无法追回:如果钱财被全部挥霍,公安机关无法追回的,则不能追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 立案 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 证据 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 逮捕条件 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 逮捕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