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留置被调查人员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果要延长的,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留置措施是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监察机关会将被调查人员留置要指定的地方,然后检察机关会对被留置人员进行讯问。 一、留置和拘留有什么区别? (一)法律依据不同 (二)执行机关不同、执行场所不同 (三)适用对象不同 (四)决定程序不同 (五)期限不同 二、被留置后的五种处理方式如下: 1、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大过、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3、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 4、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5、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三、留置后一般有几种结果 1、可能会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留置对象一般都有严重的违法行为,调查结束后,一般也会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经法律程序由法院做出判决,这也是大部分留置案件最终的处理结果。 2、可能解除留置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在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时候,可以随时采取解除措施。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进行留置的,应该通知被留置人的家属,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