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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特别程序审理期限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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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