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被裁员怎么赔偿 |
释义 | 1、孕期被解雇,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即每做满一年有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2、如果孕期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怀孕哪些情况下可以被辞退 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并非万能的保护伞。对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严格限制用人单位适用非过失性解除或经济性裁员,但并未限制用人单位适用过错性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也就是说,怀孕女职工如果符合过错性解除的相关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仍有权依法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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