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合同的效力分类和可撤销合同的定义以及与无效合同的区别。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订立的合同,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其归于无效。而无效合同则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承认和保护的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在判断合同是否为可撤销合同时,需要注意其是否符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欺诈等情况。 法律分析 无效合同: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承认和保护的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可撤销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 效力待定合同: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要件,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以补救的合同。 一、可撤销合同是指什么,如何区别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 第一,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而且是确定的绝对的无效,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不过是不确定的有效。 第二、无效合同的无效是当然无效,任何人都可作出意思表示来主张或认定其无效,而可撤销合同要成为确定的无效,必须是有权人作出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三,无效合同因一方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可撤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可撤销。 二、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撤销的合同又称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拓展延伸 合同无效,就是指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生效要件简单的理解可以理解为:①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符合;②意思表示真实;③标的确定而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 结语 合同的效力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当事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了解各种合同的效力特点,对于正确处理合同纠纷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判断合同的效力,并根据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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