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什么制度 |
释义 | 为了保障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和环境保护,中国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了以下制度: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制度:在中国,危险化学品经营需要获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经营者需要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和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经过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许可证; 2、危险化学品经营备案制度:除了需要获得经营许可证外,还需要按照规定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备案申请,备案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储存、使用、运输等情况;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需要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需要提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文件,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后方可获得许可证; 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对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使用单位,需要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处置措施、事故报告和信息发布等内容; 5、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公开制度: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需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通过上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中国国家能够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危险化学品是指: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放射性等性质,具有一定危险性,可能对人体、动植物、环境等造成损害或危害的化学物质。危险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医药、科研等领域,如化肥、农药、染料、合成材料、烟花爆竹、医药中间体等。 综上所述,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运输和处置等环节,对于违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和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I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 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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