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介绍贩毒的中间人怎么处罚 |
释义 | 作为介绍人在法律上成为居间,而居间介绍买卖毒品,不管是否获利,都以贩卖毒品罪共犯论处,只是作为共犯,以从犯身份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介绍贩卖毒品的个人或单位依情节轻重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居间费的定义与合法性 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二、居中介绍拐卖儿童法律规定 居中介绍属于拐卖儿童的共同犯罪。明知他人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仍进行居间介绍,从中牟利,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认定其在拐卖儿童的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另外,如果其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三、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般判多久 我国《刑法》中并未对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作出相关规定,但介绍人如果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从犯的,一般应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的量刑范围内对其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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