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按共有财产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也按共有财产处理。共同所得需满足双方共同生活和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两个条件。解除同居关系的方式根据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别,可以自行解除或通过法院解除。对于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等纠纷,可以通过法院审理和判决解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要求赔偿金的主张一般不被法院支持。 法律分析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何谓“共同所得”,一般认为形成同居双方共有财产的“共同所得”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呢 根据不同的情况,我们做以下分析: (一)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 (二)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三)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 (四)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 (五)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因同居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 (七)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等形式确定赔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结语 同居关系的解除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无需法院介入。有配偶者之间或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关系需由人民法院解除。若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财产分割纠纷由法院处理;子女抚养纠纷也由法院判决。双方无配偶且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时可自行解除,无需起诉法院。但对于以借款形式确定赔偿金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况,法院不予支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解决方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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