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证转异地考试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身份证到原驾校办理转校手续,终止现合同,并且清退费用; 2、凭借转校证明到车管所提出自己的电子档案; 3、带身份证、电子档案和转校证明到现居住地的驾校进行办理; 4、前往现居住地车管所办理电子转籍,携带身份证和电子档案; 5、转籍完成,即可在现居住地驾校进行练车、考试。 办理异地驾考的适用范围如下: 1、适用于办理初次申领、增加小型汽车驾驶证,包括准驾车型为C类的业务,不包括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 2、申请人在原考试地通过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的,由本人向现居住地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部队驻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六)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