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常州住房拆迁补偿标准
释义
    征地房屋拆迁,对住宅房屋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以补偿。实行统一安置方式的,拆迁住宅房屋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建筑面积×110%。实行货币安置方式的,具体补偿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一、云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补偿新建房成本。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原则,宅基地补偿过程中,对农村村民的住宅,我国实行单独补偿机制,在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应当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早在我国就有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而对于被拆迁人的住房保障也有相关规定,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细则。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各自为战”,宅基地的特殊性质不容忽视,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是相互分离的。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分配到手的宅基地上自建房子。世事无常,如果村民遇到宅基地拆迁,要注意两种补偿缺一不可。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依照所有权划分,宅基地补偿归属于村集体,而非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但自建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村民,因此房屋补偿应该归村民所有。当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和住房,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以供生活,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重新修建房子。宅基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要根据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综合考量,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直接估价付款。二是房屋产权调换。即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房屋面积折换安置房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是全方位的,分为房屋重置成新价格(房价)、附属物及装修折价、宅基地区位补偿款三部分组成,主要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具体标准由当地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部门规定。如果安置房还未建好,拆迁单位应支付在搬迁、租房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部分模糊不清的补偿金额可以向拆迁方索取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会有详细清楚的拟定补偿价款表格,依照具体的实施标准进行补偿。
    三、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法律规定应给予的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有以下三种方式: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平方米,所以拆迁安置。
    3、结合型补偿。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条
    征地房屋拆迁,房屋用途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上标明的用途为准;权属证书上未标明用途的,以权属档案中记录的用途为准;未办理权属登记的,以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建房手续确定的用途为准。房屋面积以权属证书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权属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有关机关依法确认的面积为准。
    第二十一条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统一安置方式或者货币安置方式,具体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二条
    征地房屋拆迁,对住宅房屋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以补偿。实行统一安置方式的,拆迁住宅房屋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建筑面积×110%。实行货币安置方式的,具体补偿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征地房屋拆迁项目所需的安置房数量、套型,合理确定安置房建设规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各区人民政府编制年度安置房建设计划,经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安置房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安置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标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3: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