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租赁合同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租期规定是双方不能提前终止,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可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包括承租人转租、非法活动、拖欠房租、擅自改变用途、严重损坏房屋等。出租人解除合同时需适当赔偿承租人经济损失,且改建后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期限一般为20年,但具体期限可协商决定。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承租人对方之间的合议。 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 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 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我们可以了解到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房屋租赁期限是二十年,但是具体期限双方是可以进行协商决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结语 综上所述,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合议。一般情况下,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关系。出租人可以根据承租人的违约行为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同时,如果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收回房屋自住或房屋发生重大损坏需要改建,应适当赔偿承租人的经济损失。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具体期限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和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七百五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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