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可以向律师索要证据材料,但需注意律师的职业保密义务。律师不得将客户的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包括律师的当事人。因此,律师在接受委托时应当向当事人明确告知保密义务,并根据当事人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律师应当为委托人保守职业秘密,不得将委托人的秘密泄露给第三人,不得利用委托人的秘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查阅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材料,并可以复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律师的陪同下,有权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总之,律师会见期间可以向律师索要证据材料,但需注意律师的职业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客户的保密信息。当事人也有权查阅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材料,并可以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