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把入口关是防范输入性风险的关键。公民强闯卡口不登记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予以罚款。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裁判指引作用,通过依法维持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维护疫情期间的良好秩序,彰显司法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司法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