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积金 个人 多缴
释义
    

法律主观:
    


    按理来说,个人是不可以交 公积金 的,因为公积金一般都是由单位来设立账户,再和职工共同缴纳。但毕竟社会上也有不少人没有工作,或者是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等,而这些人对公积金也是有需求的。所以针对这种情况,也有相应的解决办法:比如说你要是个体工商户的话,可以自行去缴纳公积金,因为国家有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4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