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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苏省针对高龄人群实行津贴政策
释义
    高龄补贴政策:1934年10月31日前出生的老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如身体不便,子女可代办。满80周岁前1个月起,可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申办,也可迁户口或由亲属代办。
    法律分析
    高龄补贴政策从10月1日开始执行,年龄的界定是1934年10月31日之前出生的老人,符合条件的老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提出书面申请,老年人因身体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子女携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本代办。随后,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年满80周岁前1个月起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为了避免重复办理,符合条件的老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办理,老人也可以将户口迁到子女所在的社区,或是由亲属和子女回老人户籍所在社区代办。
    拓展延伸
    江苏省推出针对高龄人群的福利津贴计划
    江苏省近期宣布推出了一项旨在关爱和支持高龄人群的福利津贴计划。根据该计划,年满一定年龄(具体年龄待定)的居民将有资格申请津贴,以帮助他们应对生活中的各种挑战和需求。此举旨在缓解高龄人群面临的经济压力,提供额外的经济支持,以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该计划的实施将有效改善高龄人群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江苏省政府将确保该计划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确保福利津贴合理分配给符合条件的高龄人群,以实现社会福利的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高龄补贴政策的实施将为1934年10月31日之前出生的老人提供经济支持。老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如有身体原因无法自行申请,可由子女代办。在年满80周岁前1个月起,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向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为避免重复办理,老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也可迁户口至子女所在社区,或由亲属和子女代办。江苏省的福利津贴计划旨在关爱和支持高龄人群,提供经济支持,改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该计划将确保公平、透明的分配,实现社会福利的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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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4: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