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人给老板干活伤亡要怎么赔偿 |
释义 |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法律分析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拓展延伸 工人在工作中发生伤亡,如何保障其合法权益? 当工人在工作中发生伤亡时,保障其合法权益至关重要。首先,雇主应承担起责任,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其次,工人应立即报告事故,并寻求医疗救助。同时,工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寻求帮助,维护自身权益。在赔偿方面,工人可以根据劳动法规定,向雇主要求合理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补偿等。如果雇主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工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综上所述,保障工人在工作中的合法权益需要雇主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确保工人得到公正的赔偿和保护。 结语 在工人伤亡事故中,保障其合法权益至关重要。雇主应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工人应及时报告事故并求助于相关部门。根据劳动法规定,工人有权要求合理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补偿等。如雇主不履行赔偿义务,工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保障工人权益需要雇主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确保公正的赔偿和保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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