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按法定继承处理的情形是什么 |
释义 | 一、遗嘱继承按法定继承处理的情形是什么 1、遗嘱继承按法定继承处理的情形: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遗嘱全部无效的;遗嘱继承人先与被继承人死亡的;在遗嘱中未处分的遗产。 二、什么是有效的遗嘱继承 1、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遗嘱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是诺成、要式法律行为,在遗赠人生前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抚养人就必须按协议履行抚养遗赠人的义务,而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没有附加明确的义务,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一个有效的遗赠抚养协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抚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遗嘱的无效 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3、 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之一,如果遗嘱人所立遗嘱是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如: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遗嘱,则该遗嘱全部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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