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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释义
    女方继承的遗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另外需强调两点:第一、只要继承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即使当时没有分割遗产,离婚后配偶一方仍可主张相关权益;第二、如果继承人的配偶一方放弃继承,另一方以损害其权益为由提起诉讼的,原则上也不予支持。
    一、放弃继承权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吗
    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继承权的实现,除了要被继承人死亡这一基础事实外,实际上还应附有条件,即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权时,当然产生溯及力,溯及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就是:直接导致继承权丧失。
    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与一般财产权不同的是,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人参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具有明显的人身性质,而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权利优先于一般财产权。相对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来说,有人身性质的继承权比较特殊,作为特定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只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配偶没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在法律上配偶也不享有对此财产的请求权。没有财产请求权,自然也谈不上一方放弃继承权是对另一方权益的侵害。夫妻一方放弃遗产继承权,是依法处分个人财产权利,无须征得他人许可。
    继承是合法取得死者财产的一种方式。不过对于夫妻而言,在婚内一方如果需要继承遗产的话,通常情况下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要是被继承人有订立遗嘱,专门说明了遗产由夫妻中的一方来继承的话,这种情况下即使一方婚内继承了财产,也只能按个人财产来处理。
    二、离婚期间遗产具体怎么分
    如果遗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时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用分割。如果遗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时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女儿继承的遗产女婿有份吗
    女儿继承的遗产女婿是否有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如果女方父母在遗嘱内容中,有分配给女婿的份额,那么女婿就有权继承遗产。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女婿没份;
    2、如果女方是按照法定的方式继承的遗产,那么女婿就无法继承。因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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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2: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