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来的房子拆了,没房子户口应该如何去 |
释义 | 房子拆迁,户口是可以移到新的分配房屋中的,身份证上的地址就是新房屋的地址。 拆迁安置时的户口,需要按规定时限内的在册户口来计算(外嫁女应根据村规民约的约定来执行,各地不同),房子拆迁时,户口可以移到新的分配房屋中,若没有新房的话,可以申请挂在亲戚或朋友的户头上。当事人也可咨询拆迁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对方答复为准。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一般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按照批准土地面积计算,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相加等于批准宅基地面积。注意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所给补偿标准是不同的,相差很大。 此外,房子拆迁过程中不需要办理户口转移,拆迁是政府征收行为,对户口没有影响。如果拆迁完成之后可以将户口转移到新分配的房子中,或者,根据当事人意愿决定是否转移到新分配的房产中,对于拆迁户口问题,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按照惯例,应该有当地同意拆迁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在搬迁之后统一组织拆迁居民办理户口转移事项。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办理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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