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户主是否有权利办理户口簿的补办手续? |
释义 | 为了补办遗失的证件,首先需要在报纸上发布挂失声明。然后,前往户主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获取辖属居民证明。最后,携带个人身份证、家庭其他成员的身份证、登报挂失声明和辖属居民证明,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法律分析 可以。 1、首先进行登报挂失申明; 2、到户主的户籍所在地辖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开具辖属居民证明; 3、持个人和家庭其他成员的身份证、登报挂失申明(登载申明的报纸)与地辖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开具辖属居民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补办即可。 拓展延伸 户口簿补办规定:非户主是否有权申请补办户口簿?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非户主在特定情况下是有权申请补办户口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户口簿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身份证明,因此对于户口簿的补办有一定的限制。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非户主也可以申请补办户口簿,但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合法的理由。比如,如果户主因故无法亲自办理补办手续,非户主可以代为办理,但需提供户主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总之,非户主在特定情况下是有权申请补办户口簿的,但需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 结语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非户主在特定情况下有权申请补办户口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第十八条,户口簿是重要身份证明,补办有限制。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非户主也可申请补办户口簿,需提供证明材料和合法理由。比如,若户主无法办理,非户主可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总之,非户主在特定情况下有权申请补办户口簿,但需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