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进行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需要符合法律规定,而律师同意与否则取决于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十三条:律师会见的内容,除依法应当保密或者当事人要求保密的外,可以由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律师会见,有关机关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律师会见的过程中,不得对律师和被告人进行监视、监听和录音、录像等侵犯人身自由或者人格尊严的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均有权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律师代理被告人的案件,应当经当事人同意。 综上所述,律师会见期间进行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侵犯人身自由或人格尊严。而在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之前,需要获得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同意。至于是否需要律师同意,则取决于具体情况。当事人需要根据实际需要,通过与律师沟通达成协议。 |